《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7问7答

《公告》明确了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为避免对以前的申报结果进行调整,《公告》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以及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财税〔2016〕140号文件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但未扣除的,从2016年12月份(税款所属期)起按照现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09 07:21:58

南京企业购买不动产,取得的专用发票,可否进项抵扣?

南京企业购买不动产,取得的专用发票,可否进项抵扣?答:可以的。只不过要分两次进项抵扣。取得进项发票当月,只能抵扣60%;其余的,在取得专票的第12个月方能抵扣。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6-23 16:18:49

南京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政策要点明细表

纳税人资格类型服务项目发票开具申报普通发票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文化体育一般计税自开自开全额申报,6%税率,含税价(1+6%)简易计税全额申报,3%征收率,含税价(1+3%)旅游差额扣除自开自开(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差额申报,6%税率,差额后的余额(1+6%)未选择差额扣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30 12:08:46

南京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一、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二)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应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4-30 12: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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