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之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定义、税务处理

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二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兼营非应税劳务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  (1)分
作者:admin发表于:2014-11-09 20:06:57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案例

一般规定 1.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不征税。2.对转让土地使用权课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产权征税。3.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则不予征税。(赠与行为特指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
作者:admin发表于:2014-11-09 20:06:44

增值税之混合销售行为的定义、税务处理、特殊规定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税务处理: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纳税人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  3.特殊规定  纳税人销售
作者:admin发表于:2014-11-09 20: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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