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公司增资减资均需要公告吗?

南京分公司增资减资均需要公告吗?答:1,分公司没有注册资金。2,只有减资需要公告。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25 12:52:28

南京公司如何减资?

怎么进行减资?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12 11:50:02

​南京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南京公司减资要满足什么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2)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7-12 11:49:40

南京公司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可否同时进行?

南京公司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可否同时进行?答:可以的。
作者:admin发表于:2016-06-21 14:06:00

南京老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什么规定?

  答: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4:18

南京老公司对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求?

  答: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交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3:51

南京注册新公司是否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有什么规定?

  答: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3:28

南京新公司注册对股东或发起人缴纳出资有何规定?

  答: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2:52

南京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哪些规定?

  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2014年3月1日起已取消。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1:34

南京公司注册---入资注意事项

入资注意事项: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二、以实物、(工业产权
作者:admin发表于:2015-01-26 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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