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购买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一次性申报抵扣的会计分录

2017年6月份某公司购买办公用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00万元,注明税额88万元,会计人员当月认证抵扣的记账凭证如下:借:固定资产-房屋8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8万元  贷:银行存款888万元一句话提醒:其进项税额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366秒, 内存占用1.34 MB, 访问数据库8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