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南京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如何认定其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379秒, 内存占用1.34 MB, 访问数据库8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