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规--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精神,现就新疆困难地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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