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法规--“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47)

现就有关“公司+农户”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通知如下:  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340秒, 内存占用1.34 MB, 访问数据库8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