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境外基金会南京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程序、文件、年度检查

一、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 1、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申请程序 (1)境外基金会按主要业务活动范围,向国务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商务、体育、民政、环保等部门提出担任其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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