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登记应当具备3个条件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2-24 13:28:23 人气: - 评论: 0

1、变更公司名称的,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2、变更经营地址的,新迁入地的场所应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商业用途的、属永久性建筑的(不允许在临时建筑开办)、场地经营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不含公摊面积)、合法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新法定代表人应持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343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