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创业轨道,因为工商注册界出了新政策。自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8日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后,很多咨询我们的客户会提到2014年北京公司注册新政策是怎么一回事,以下中投世纪顾问给您详细解决北京公司注册新政策:
针对此项政策,中国国家工商总局29日对此表示,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下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也即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注册公司不用入资,也不需要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