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分公司注册需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1-06 12:50:45 人气: - 评论: 0

 分公司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一规定,明确了分公司民事责任的归属,即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一切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隶属公司承担。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的保证无效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企业法人有过错的,按照担保法第29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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