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作者: admin 日期: 2016-12-22 14:30:12 人气: - 评论: 0

股东资格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取得:

  (1)出资设立公司取得;

  (2)受让股份取得;

  (3)接受质押后依照约定取得;

  (4)继承取得;

  (5)接受赠与取得;

  (6)法院强制执行债权取得等;在一般情形下股东资格的取得就等于股东身份的取得。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公司章程有特别限制性约定,取得股东资格不等于就一定取得股东身份,要经过一定程序后才能最终确定。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422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