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艺术交流公司经营范围新标准范本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6-01 18:15:25 人气: - 评论: 0

文化艺术交流;科普宣传;大型活动策划;会展服务;科技与环保项目市场调研服务及咨询服务;电影、电视节目制作;3D动画设计制作;展馆陈列设计与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商务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及维护;图文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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