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南京外资分支机构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外国公司,包括港、澳、台企业,在内地的办事处属于其分支机构,一般来说,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即不能成为法律上的主体。由此,在外企办事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与办事处建立劳动关系,不能成为办事处的职工。  《中华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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