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贷款审批4个工作日完成,详细界定首套、二套、三套贷款要求

作者: admin 日期: 2018-03-27 08:12:08 人气: - 评论: 0

 重点一: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按揭协议,方便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按揭协议的,视为违规,将予以查处,并记录在案。

重点二: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银行在职工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

重点三: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凡拒绝或变相拒绝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经查实,责令限期整改。

文件如下

南京最新公积金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贷又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要贷过两次,就不再允许贷公积金,只能用纯商贷。

首套情况:

(1)家庭名下无房,首次贷公积金算首套

(2)家庭名下无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算首套

二套情况:

(1)贷过一次公积金已还清,有1套房再买算二套房;

(2)未贷过公积金,已有一套房,再买也算二套房。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于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2㎡,或一家三口小于等于100㎡。如果不满足,则第二套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第三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3、贷过公积金未还清;

4、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经超过规定;

5、夫妻各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分别购买了不同房屋。

 

南京高层次人才用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

2月2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工作实施细则》出炉,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即2018年2月2日起正式执行!

 

在该细则中明确提出:高层次人才公积金最多可贷120万,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可分别按人才类别计算个人可贷额度,即家庭最高可贷240万!

 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20万元

在买房时,很多人认为最高30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太低。而根据细则,对于高层次人才来说,就可以提高最高可贷额度了。细则明确规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限额的4倍。A、B、C类可分别放宽到限额的4倍、3倍、2倍,贷款额度的其他计算方式不变。

如果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可分别按人才类别计算个人可贷额度。具体来看,《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都是A类人才的话,也就意味着这个家庭最高可用公积金贷款240万。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通过联网获取高层次人才信息之前,根据市有关部门提供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对高层次人才办理租房提取和贷款业务进行人工审核,并落实额度优惠政策。

在联网后,对高层次人才办理租房提取和贷款业务进行系统自动审核,并落实额度优惠政策。高层次人才每年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全年房租,全年所有工作日均可办理。

提公积金付房租最高每月1800元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17]9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8]1号)和南京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了本细则。

怎样才算是高层次人才?南京对人才认定共有A、B、C、D、E、F六大类,其中前三类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即:A类是国际杰出人才,以两院院士为参照基准;B类是指国家领军人才,以新世纪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为参照基准;C类则是指地方拔尖人才,以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为参照基础。

根据细则规定,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可以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根据目前南京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规定,未婚职工按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900元,这样的话,高层次人才提取公积金每月最高可达到1800元。

具体如何提取?细则明确,A、B、C、D、E类人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南京这20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注意: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目前在南京,职工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房屋装修、电梯安装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常见问题解答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A:(1)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房产信息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有房产信息,且职工购房所在地为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以下两种情形均可提取:

若房屋套数小于2套(含),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若房屋套数大于2套,但职工因购房原因提取次数小于2次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Q: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再次购房时能否提取?

A: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夫妻双方购房提取均未满两次的,其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夫妻一方未满两次的,仍可申请提取未满两次一方的住房公积金。

Q:配偶在非南京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在申请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可贷额度。 

Q: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A: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无房的;(2)购房所在地是其户籍地或工作地的。

Q:征信报告以前有过逾期记录,几毛钱,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还款吗?

A:需要将个人征信报告带到银行,由银行来视情况而定。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如果想要办理逐月还款的话,逾期情况一般2年内不能超过3次。

Q: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要怎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A:审核提取人提供的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若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全部到场,且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并签字确认的,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全部到场,需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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