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办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一般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作者: admin 日期: 2015-01-15 11:14:57 人气: - 评论: 0

1、到公安部门刻章;
2、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到银行开设银行帐户;
4、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经营范围涉及后置审批的,三个月内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6、非货币出资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六个月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其中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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