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企业如何设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作者: admin 日期: 2014-11-09 19:04:30 人气: - 评论: 0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复印件;以租赁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的,应当依照《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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