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限许可证范围)公司经营范围新标准范本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6-30 20:27:30 人气: - 评论: 0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限许可证范围)、机电产品及其零部件、塑料制品、纸及纸制品、造纸原料、芦苇、纺织原料(棉花除外)、食用蔬菜、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食用油、食品添加剂、日用百货、纺织品、石料制品、矿产品、贱金属及其制品、饲料、煤炭、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化妆品、眼镜、电子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不涉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硬件及相关设备、酒类、Ⅲ、Ⅱ类医疗器械(凭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谷物、肉制品、焦炭、半焦炭的国内批发;区内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区内贸易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南京分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0.0352秒, 内存占用1.36 MB, 访问数据库13次

苏ICP备14057072号